行政处分权是指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依法采取的惩罚措施的权力。行政处分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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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主要是对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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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处分: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经济处分,如罚款、降薪、暂扣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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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警告: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某些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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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岗: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动或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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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令辞职: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行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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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处分: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分,如停职检查、降级降薪、降职、撤职、停职等。
行政处分权的行使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合法程序,尊重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处分措施合理、公正、适当。管理者在行使行政处分权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关键词:行政处分权、纪律处分、经济处分、行政警告、行政责令辞职、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