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战略三角模型中的竞争(Competitor)要素如何界定?
竞争(Competitor)要素在3C战略三角模型中是指公司所面临的竞争对手。在界定竞争要素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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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竞争对手:这些是与公司直接竞争、在同一市场、针对同一客户群的公司。可以根据产品、定价、市场定位等方面来确定直接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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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竞争对手:这些是间接竞争、在相似市场、针对相似客户群的公司。虽然不是直接竞争对手,但它们的存在也会对公司产生竞争压力,需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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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竞争对手:这些是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公司,可能是新进入市场的公司或者是已有公司扩大业务范围的情况。需要对潜在竞争对手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竞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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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和替代服务:除了其他公司之外,产品或服务的替代品也是竞争要素的一部分。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需要考虑替代品和替代服务的竞争影响。
在界定竞争要素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并针对不同类型的竞争对手采取相应的竞争策略,以保持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同时,还可以通过市场调研、竞争情报收集等方式来不断更新竞争对手信息,及时调整竞争策略,保持市场敏感度和竞争优势。
## 方法
- 通过市场调研和竞争情报收集不断更新竞争对手信息
- 针对不同类型的竞争对手采取相应的竞争策略
## 案例
举例来说,一家手机公司在界定竞争要素时,除了要考虑其他手机公司的直接竞争,还需要考虑到其他电子产品公司可能的间接竞争,以及新兴科技公司可能的潜在竞争。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手机替代品(如平板电脑)和替代服务(如互联网电话)的竞争影响。